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Undistributed profits)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或待分配的利润。

概要

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未分配利润有两层含义:一是留待以后年度处理的利润;二是未指明特定用途的利润。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

未分配利润=期初未分配利润+本期税后利润-各种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未作分配的利润。它在以后年度可继续进行分配,在未进行分配之前,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从数量上来看,未分配利润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出的利润后的余额。

科目性质

净利润是收入减成本减费用减税费所得,净利润里面包括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是企业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的结存利润。

顺序分配

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可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用利润弥补亏损无须专门作会计分录)
  2. 交所得税
  3.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益金;(盈余公积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公益金只能用于职工集体福利)
  4.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5. 分配优先股股利;
  6. 分配普通股股利。

最后剩下的就是年终未分配利润。

注意问题

进行未分配利润核算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未分配利润核算是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进行的。
  2. 未分配利润核算一般是在年度终了时进行的,年终时,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贷方。同时将本年利润分配的数额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借方。
  3. 年末结转后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的贷方期末余额反映累计的未分配利润,借方期末余额反映累计的未弥补亏损。

程序

未分配利润的实质性测试程序一般包括:

  1. 检查利润分配比例是否符合合同、协议、章程、以及董事会纪要的规定,利润分配数额及年度未分配利润数额是否正确。
  2. 根据审计结果调整本年损益数,直接增加或减少未分配利润,确定调整后的未分配利润数。
  3. 检查未分配利润是否已经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易混淆科目

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是未分配利润的上级账户,未分配利润只是利润分配账户中的明细账户之一。 利润分配和未分配利润是一级会计科目与二级明细科目的关系;

净利润

(一)从定义上来看: 净利润(收益)是指在利润总额中按规定交纳了所得税后公司的利润留成,一般也称为税后利润或净收入。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未作分配的利润。它在以后年度可继续进行分配,在未进行分配之前,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从数量上来看,未分配利润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出的利润后的余额。

(二)从报表上还可以看出: 净利润是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以及各种费用后的净收入,属损益类科目。

而未分配利润期末数是年初未分配利润数加上损益表中本年累计的净利润合计数,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留存收益

(一)留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考试中常要求按题目给定的各项经济业务来判断对留存收益的影响以及计算留存收益的金额,要求掌握相关会计处理。

(二)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上市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超过注册资本的50%时企业可以不再提取。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的用途举例如下,最主要用途为(1)(2)。

  • (1)弥补亏损,企业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 (2)转增资本,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 (3)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4)扩大企业生产经营。

本年利润

从字面上看,本年利润是指企业在本年度内实现的利润,而未分配利润是指上年度及以前年度实现而企业尚未分配的利润(或未弥补的亏损)。

在会计实务中,“未分配利润”一般只要年终汇算时(包括审计调整,所得税汇算调整,以及计提三金等时)才会变动。一般在月末不必对本年利润进行结转,只有在年底结帐时,才会将“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下。

会计分录

1)分配股利或利润: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付股利

分配给股东的股票股利,应在办理增资手续后:

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股本

2)期末结转:应将各损益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平各损益类科目;年度终了,应将本年净利润或净亏损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同时,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 盈利时:

本年利润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亏损时: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本年利润

3)弥补亏损: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本年利润

结转后“利润分配”科目的借方余额,即为未弥补亏损的数额。然后,通过“利润分配”科目核算有关亏损的弥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