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票据

 

概要

票据是双方约定在之后一定时期内支付账款而发行的凭证。因此,在进行交易的时候,即使手边没有足够的钱款也可以发行。这一点和支票大相径庭。在会计科目中属于“应收票据”或者“应付票据”。 发行票据的人称为“开票人”,接收票据的人称为“收票人”。 票据分为期票和汇票两种,在日本一般不使用汇票,汇票几乎不存在。

科目分类

受理票据在借贷科目分类中被划归于“流动资产”。

消费税区分

应收票据不属于消费税对象。

记录时期

在收到票据时计入账面。

分录实例

基本交易类型

(1)销售给买方1万元商品,约定后期支付并领收票据

借方贷方
应收票据1万元销售额1万元

背书转让

应收票据可用于支付其他公司的应收账款。这时,需要在票据的背面记载有关事项,称为“背书”,此票据的转让称作“背书转让” (1)票据的背书:从A公司购入6000元商品,并用之前从B公司收到的期票背书结算

借方贷方
购入6000元应收票据6000元

(2)A公司向B公司售出8万元商品,并将从B公司得到的货款支付给C公司,由此进行了B公司期票的背书转让

借方贷方
应收票据8万元售出8万元

折扣

票据虽然可以在支付期间内变现,但是存在支付期间之前进行变现的方法。将票据拿去银行,支付折扣费或称手续费的购买的方式。

(1)将面值6000元的受理票据变现,支付银行手续费1000元。余额全部存入支票活期存款账户

借方贷方
支票活期存款5000元应收票据6000元
票据出售贬值1000元

票据改写

票据改写是指希望延长已经生效票据的支付的支付期间,发行新的票据,将旧票据作废,用新票据代替就票据。票据改写也称票据跳跃或票据更改。另外,由于开票人延长了支付期间,所以必须支付给收票人延长期间的利息。 利息支付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在新的票据票面上金额加上利息的方式,另一种是在当场用现金支付利息。

(1)开具给A公司的4万元期票即将到期,但现今公司账户余额不足,在经A公司同意后进行票据改写并在新票据上包含延长期间所产生的1000元的费用。

借方贷方
应付票据4万元支付票据4万元
应付利息1000元

(2) 开具给A公司的4万元期票即将到期,但现今公司账户余额不足,在经A公司同意后进行票据改写并当场现金支付延期期间产生的1000元利息。

借方贷方
应付票据4万元应付票据4万元
应付利息1000元现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