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

 

概要

  资产负债表表示企业在一定日期(通常为各会计期末)的财务状况(即资产、负债和业主权益的状况)的主要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用会计平衡原则,将合乎会计原则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交易科目分为“资产”和“负债及股东权益”两大区块,在经过分录、转帐、分类帐、试算、调整等等会计程序后,以特定日期的静态企业情况为基准,浓缩成一张报表。其报表功用除了企业内部除错、经营方向、防止弊端外,也可让所有阅读者于最短时间了解企业经营状况。

  资产负债表的基本结构:一般是按各种资产变化先后顺序逐一列在表的左方,反映单位所有的各项财产、物资、债权和权利;所有的负债和业主权益则逐一列在表的右方。负债一般列于右上方分别反映各种长期和短期负债的项目,业主权益列在右下方,反映业主的资本和盈余。左右两方的数额相等。

  资产负债表必须定期对外公布和报送外部与企业有经济利害关系的各个集团(包括股票持有者,长、短期债权人,政府有关机构)。当资产负债表列有上期期末数时,称为“比较资产负债表”,它通过前后期资产负债的比较,可以反映企业财务变动状况。根据股权有密切联系的几个独立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汇总编制的资产负债表,称为“合并资产负债表”。它可以综合反映本企业以及与其股权上有联系的企业的全部财务状况。

资产负债表的内容

  资产负债表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之间的勾稽关系,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和顺序,把企业一定日期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各项目予以适当排列。它反映的是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总体规模和结构。即,资产有多少;资产中,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各有多少;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有多少,应收账款有多少,存货有多少,等等。所有者权益有多少;所有者权益中,实收资本(或股本,下同)有多少,资本公积有多少,盈余公积有多少,未分配利润有多少,等等。

  在资产负债表中,企业通常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分类分项反映。也就是说,资产按流动性大小进行列示,具体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负债也按流动性大小进行列示,具体分为流动负债、长期负债等;所有者权益则按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项目分项列示。

  银行、保险公司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由于在经营内容上不同于一般的工商企业,导致其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构成项目也不同于一般的工商企业,具有特殊性。但是,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时,对于资产而言,通常也按流动性大小进行列示,具体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对于负债而言,也按流动性大小列示,具体分为流动负债、长期负债等;对于所有者权益而言,也是按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项目分项列示。

资产负债表的结构

资产负债表主要由表首、正表两部分组成。
表首部分包括报表名称、报表编号、编制单位、编制日期和计量单位等。
正表部分是资产负债表的核心内容,具体说明企业财务状况的各个项目。它的格式一般有两种:报告式资产负债表和账户式资产负债表。报告式资产负债表是上下结构,上半部列示资产,下半部列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具体排列形式又有两种:

  1. 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原理排列;
  2. 按“资产一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原理排列。账户式资产负债表是左右结构,左边列示资产,右边列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我国的资产负债表采用账户式。根据财务报表信息列报的可比性要求:财务报表至少应当提供所有列报项目上一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资产负债表要填列“年初余额”和“期末余额”两栏。

资产负债表的作用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例如,公历每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由于它反映的是某一时点的情况,所以,又称为静态报表。

  资产负债表主要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方面的信息。通过资产负债表,可以提供某一日期资产的总额及其结构,表明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及其分布情况,即,有多少资源是流动资产、有多少资源是长期投资、有多少资源是固定资产,等等;可以提供某一日期的负债总额及其结构,表明企业未来需要用多少资产或劳务清偿债务以及清偿时间,即,流动负债有多少、长期负债有多少、长期负债中有多少需要用当期流动资金进行偿还,等等;可以反映所有者所拥有的权益,据以判断资本保值、增值的情况以及对负债的保障程度。资产负债表还可以提供进行财务分析的基本资料,如将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进行比较,计算出流动比率;将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进行比较,计算出速动比率等,可以表明企业的变现能力、偿债能力和资金周转能力,从而有助于会计报表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资产负债表的列报

  1. 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分类列示。
  2. 在资产负债表中,应当将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分别列示。金融企业的各项资产或负债,按照流动性列示能够提供可靠且更相关信息的,可以按照其流动性顺序列示。
  3. 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的区分
  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资产,应当归类为流动资产:
    1. 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经营周期是指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到其收回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这段时间);
    2. 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
    3. 预期在自资产负债表日起1年内变现的;
    4. 在自资产负债表日起1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应当按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等分类列示。《企业会计准则》的上述规定便于财务报表编制者更好地掌握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之间的划分,避免以单一的标准进行判断。
  5. 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区分。
    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1. 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清偿;
    2. 主要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3. 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
    4. 企业无权自主地将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
      例如,应付账款或应付工资,构成了企业正常的经营周期中营运资金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这些项目应划分为流动负债,即使它们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超过12个月才到期清偿。
      当没有可靠证据表明企业的营业周期超过一年,或者同行业大多数企业的营业周期均不超过一年时,企业应当以一年作为划分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标准。
      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应当按照长期负债的性质分类列示。
      准则还根据实务中经常出现的贷款展期、债务人违反贷款协议条款等情况,分别对这些情况下如何划分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进行了规定:
      ①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负债,企业预计能够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至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以上的,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②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 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签订了重新安排清偿计划协议,该项负债仍应归类为流动负债。
      ③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违反了长期借款协议,导致贷款人可随时要求清偿的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④贷款人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同意提供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以上的宽限期,企业能够在此期限内改正违约行为,且贷款人不能要求随时清偿,该项负债应当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其他长期负债存在类似情况的,比照前述两款处理。
  6.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类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单列项目:
    1. 货币资金;
    2. 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
    3. 交易性投资;
    4. 存货;
    5. 持有至到期投资;
    6. 长期股权投资;
    7. 投资性房地产;
    8. 固定资产;
    9. 生物资产;
    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 无形资产。\\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类至少应当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合计项目。
  7. 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类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单列项目:
    1. 短期借款;
    2. 应付款项及预收款项;
    3. 应交税金;
    4. 应付职工薪酬;
    5. 预计负债;
    6. 长期借款;
    7. 长期应付款;
    8. 应付债券;
    9. 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类至少应当包括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和负债合计等主要类别的小计项目。
  8. 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类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单列项目:
    1. 实收资本或股本,(下同);
    2. 资本公积;
    3. 盈余公积;
    4. 未分配利润。\\在合并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当在所有者权益类单独列示少数股东权益。
  9. 资产负债表应当列示资产总计项目,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项目。如果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或者有助于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时,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上增加单列的项目、标题或小计项目。

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方法

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方法

会计报表的编制,主要是通过对日常会计核算记录的数据加以归集、整理,使之成为有用的财务信息。我国企业资产负债表各项目数据的来源,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取得:

  1. 根据总账科目余额直接填列。如“应收票据”项目,根据“应收票据”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短期借款”项目,根据“短期借款”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2. 根据总账科目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项目,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数计算填列。
  3. 根据明细科目余额计算填列。如“应付账款”项目,根据“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科目所属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计算填列。
  4. 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如“长期借款”项目,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期末余额,扣除“长期借款”科目所属明细科目中反映的、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部分,分析计算填列。
  5. 根据科目余额减去其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填列。如“短期投资”项目,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又如,“无形资产”项目,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在我国,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内各项数字填列,“期末数”栏内各项数字根据会计期末各总账账户及所属明细账户的余额填列。如果当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则按编报当年的口径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数”栏内。

新旧会计制度比较

与行业会计制度及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相比较,资产负债表有的填列方法和内容主要有两个变化:一是改变了部分项目的填列方法;二是适当增加了部分项目。

  1. 改变了部分项目的填列方法
    主要表现为部分项目以其账面价值填列,而不是以其账面余额填列。例如,“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项目,都是以其账面余额扣除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填列。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固定资产”项目,应分别“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净额”等项目填列。对于“长期应付款”项目,应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2. 适当增加了部分项目

  主要表现为适当增加了“预计负债”和“已归还投资”两个项目,分别反映企业预计负债的期末余额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

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填列

(一) 年初数字的填列报表中的“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则应对上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口径进行调整,填入报表中的“年初数”栏内。
(二) 报表其他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 “货币资金”项目,反映企业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和在途资金等货币资金的合计数。
  2. “短期投资”项目,反映企业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1年的其他投资。
  3. “应收票据”项目,反映企业收到的未到期收款也未向银行贴现的应收票据,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4. “应收帐款”项目,反映企业因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而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各种款项。
  5. “坏帐准备”项目,反映企业提取尚未转销的坏帐准备。
  6. “预付帐款”项目,反映企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7. “应收补贴款”项目,反映企业应收的各种补贴款。
  8. “其它应收款”项目,反映企业对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应收和暂付的款项。
  9. “存货”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在库、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项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等。
  10. “待摊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已经支付但应由以后各期分期摊销的费用。企业的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大修理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应在本表“递延资产”项目反映,不包括在该项目数字之内。
  11. “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在清查财产中发现的尚待转销或作其他处理的流动资产盘亏、流动资产毁损扣除流动资产盘盈后的净损失。
  12. “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除以上流动资产项目外的其他流动资产的实际成本。
  13. “长期投资”项目,反映企业不准备在1年内变现的投资。长期投资中将于1年内到期的债券,应在流动资产类下“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项目单独反映。
  14. “固定资产原价”项目和“累计折旧”项目,反映企业的各种固定资产原价及累计折旧。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产权尚未确定之前,其原价及已提折旧也包括在内。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原价并应在本表下端补充资料内另行反映。
  15. “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企业因出售、毁损、报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净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固定资产清理费用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
  16. “ 在建工程”项目,反映企业期末各项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和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交付安装的设备价值,未完建筑安装工程已经耗用的材料、工资和费用支出、预付出包工程的价款、已经建筑安装完毕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安装工程成本、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等。
  17. “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项目,反映企业在清查财产中发现的尚待批准转销或作其他处理的固定资产盘亏扣除盘盈后的净损失。
  18. “无形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各项无形资产的原价扣除摊销后的净额。
  19. “递延资产”项目,反映企业尚未摊销的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大修理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
  20. “其它长期资产”项目,反映除以上资产以外的其他长期资产。
  21. “递延税款借项”项目,反映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核算的企业,尚未转销的递延税款金额。
  22. “短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一年期以下的借款。
  23. “应付票据”项目,反映企业为了抵付货款等而开出、承兑的尚未到期付款的应付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24. “应付帐款”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原材料或接受劳务等供应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25. “预收帐款”项目,反映企业预收购买单位的货款。
  26. “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所有应付和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如应付保险费、存入保证金等。
  27. “应付工资”项目,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
  28. “应付福利费”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福利费的期末余额。
  29. “未交税金”项目,反映企业应交未交的各种税金(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金以“-“号填列)。
  30. “未付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给投资者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利润(多付数以”-“号填列)。
  31. “其他未交款”项目,反映企业应交未交的除税金、应付利润以外的各种款项(多交数以”-“号填列)。
  32. “预提费用”项目,反映企业所有已经预提计入成本费用而尚未交付的各项费用。
  33. “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反映除上述流动负债以外的其他流动负债。
  34. “长期借款”项目,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一年期以上的借款本息。
  35. “应付债券”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尚未偿还的各种长期债券的本息。
  36. “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企业期末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如在采用补偿贸易方式下引进国外设备,尚未归还外商的设备价款;在融资租赁方式下,企业应付未付的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以及住房周转金等。
  37. “其他长期负债”项目,反映除上述长期负债项目以外的其他长期负债。 上述长期负债各项目中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应在本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项目内另行反映。
  38. “实收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收到的资本总额。
  39. “资本公积”项目和“盈余公积”项目,分别反映企业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的期末余额。
  40. “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尚未分配的利润。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是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增减变动情况的报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包括在年度会计报表中,是资产负债表的附表,是这次会计制度改革新增加的。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中,企业的各项资产是以其账面价值列示的,即扣除了减值部分。为了全面反映企业各项资产的减值情况,给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便于深入分析资产减值情况,对企业的未来发展前景作出预测,要求企业编制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包括表首、正表两部分。其中,表首说明报表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日期、报表编号、货币名称、计量单位等;正表是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的主体,具体说明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的各项内容,包括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等内容。每个项目中,又分为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数、本年转回数、年末余额四栏,分别列示其年度变化过程或结果。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各项目应根据“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委托贷款”等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表

  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表,下同),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股东权益增减变动情况的报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包括在年度会计报表中,是资产负债表的附表。

  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全面反映了企业的股东权益在年度内的变化情况,便于会计信息使用者深入分析企业股东权益的增减变化情况,并进而对企业的资本保值增值情况作出正确判断,从而提供对决策有用的信息。

  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包括表首、正表两部分。其中,表首说明报表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日期、报表编号、货币名称、计量单位等;正表是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的主体,具体说明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的各项内容,包括股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法定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未分配利润等。每个项目中,又分为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数、本年减少数、年末余额四小项,每个小项中,又分别具体情况列示其不同内容。

  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各项目应根据“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