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会计亦称控制业绩会计是以各个责任中心为主体,以责、权、效、利相统一的机制为基础形成的为评价和控制企业经营活动的进度和效果服务的信息系统。
责任会计是以往的各种会计管理制度的发展。其共性都是贯穿一个经济责任的基本原则,所不同的是以前的经济责任制没有明确直接与会计的关系,没有和会计相结合,而责任会计则是把厂内经济责任制与会计结合起来,从实践和理论上都得出明确的概念,成为会计工作的一个领域—一经济责任会计。具体说:就是在企业内部除了要算产品财务帐以外,还要按照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原则,按照责任归属,确定责任单位(车间、技术、经营、管理部门),明确责任指标(包括资金、成本费用、利润),以各责任单位为主体(对象)按责任指标进行核算、控制、监督、实行统分结合、双层核算的会计管理制度。
在分权管理企业中,各种承担与其经营决策权相适应的经济责任的组织部门或区域,称为责任中心。
责基本上有以下四种形式:即成本中心、收入中心、利润中心和投资中心。
责任会计体现以下三个基本原则。
这三个基本原则也就是实际工作中的事先确定目标、事中核算监督、事后考核奖罚三个环节。
实施责任会计的基础和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