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利润(profit payable)企业在接受投资或联营、合作期间,按协议或合同规定应支付给投资者或合作伙伴的利润。该项利润在尚未实际支付以前,构成企业的一项流动负债。
应付利润的会计核算和私营公司应付利润的核算
1.在会计核算中设置“应付利润”科目进行核算。应付利润包括应付国家、其他单位以及个人的投资利润。该项流动负债应于期末,根据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计算并及时予以确认。
2.该指标根据会计“利润分配表”中“应付利润”项的本年合计数填列。其中股份制企业需要单独填报“已分配股利”。
其中:已分配股利指股份制企业(公司)根据股东所拥有的本公司股份(票)已分配给股东的股息和红利的累计数。 该指标根据本年应付给优先股股利和普通股股利的合计数填列,或根据会计的“财务状况变动表”中“已分配股利”项的数额填列,非股份制企业不填报指标。
[例]某企业计算应付甲企业投资分利20000元,以现金支付,作分录如下:
1.利润分配时:
借 | 贷 | ||
---|---|---|---|
利润分配——应付投资分利 | 20000元 | 应付利润——甲企业投资分利 | 20000元 |
2.支付利润时:
借 | 贷 | ||
---|---|---|---|
利润分配——甲企业投资分利 | 20000元 | 库存现金 | 2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