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是发货票中的一种,专用发票是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增值税应税项目使用的一种特殊发票,它不仅是一般的商事凭证,而且还是计算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一般来说,专用发票的涵义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专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的一种特殊发票。它是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而设计的。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特殊作用,决定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内容与普通发票的基本内容有所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共四联,各联规定的用途如下:
第一联存根联,由开票方留存备查。销货方在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必须按规定保存该联,不得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本上撕下。
第二联为发票联,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属于商事凭证。
第三联为税款抵扣联,是购货方计算进项税额的证明,由购货方取得该联后,按税务机关的规定,依照取得的时间顺序编号,装订成册,送税务机关备查。
第四联为记账联,是销货方核算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主要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的特点而设计的,专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的一种特殊发票。它与普通发票的主要区别表现在如下几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