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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凭证

 

定义

会计凭证,简称凭证,是记录经济活动,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

概述

会计凭证是登记账簿、进行会计监督的重要依据。

任何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在从事任何一项经济活动时,都必须办理会计凭证,也就是由有关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填制和取得会计凭证,对整个经济活动过程作出书面记录。

有关部门和人员要在会计凭证上盖章签字,表示对会计凭证的真实性、正确性与合法性负责。会计人员必须对已取得的会计凭证进行严格的审核,只有准确无误的会计凭证才能作为登记各种账簿的凭据。

分类

按照会计凭证的填制程序和用途一般可以首先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大类。

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是作为记账依据的最初的书面证明文件,如出差乘坐的车船票、采购材料的发货票、到仓库领料的领料单等,都是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的过程中直接产生的,是经济业务发生的最初证明,在法律上具有证明效力,所以也可叫做“证明凭证”。

原始凭证按其取得的来源不同,可以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两类:

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是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用来确定经济业务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和金额而填制的,作为登记账簿直接依据的会计凭证。

在前面的章节中曾指出,在登记账簿之前,应按实际发生经济业务的内容编制会计分录,然后据以登记账簿,在实际工作中,会计分录是通过填制记账凭证来完成的。 由于原始凭证来自不同的单位,种类繁多,数量庞大,格式不一,不能清楚地表明应记入的会计科目的名称和方向。为了便于登记账簿,需要根据原始凭证反映的不同经济业务,加以归类和整理,填制具有统一格式的记账凭证,确定会计分录,并将相关的原始凭证附在后面。这样不仅可以简化记账工作、减少差错,而且有利于原始凭证的保管,便于对账和查账,提高会计工作质量。

记账凭证按其适用的经济业务,分为专用记账凭证和通用记账凭证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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